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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无机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强制性条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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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5-11-22 8:27:05 来源:重庆挤塑板 浏览次数:5105 |
1、外墙外保温系统经耐候性试验后,不得出现空鼓、剥落或脱落等破坏,不得产生渗水裂缝;界面层、抗裂防护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得小于0.1MPa,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层内。 2、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,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℃。夏季应避免阳光暴晒。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。 3、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无机保温砂浆的导热系数、堆积密度、干表观密度、抗压强度、燃烧性能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和设计要求。 4、无机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 1〉无机保温砂浆保温层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,不得有负偏差。 2〉无机保温砂浆保温层的厚度大于15mm时,应分层施工。无机保温砂浆保温层与基层之间以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,不应脱层、空鼓和开裂。 3〉当无机保温砂浆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,锚固件数量、位置、锚固深度和拉拨力应符合设计要求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。 5、地面节能工程无机保温砂浆的导热系数、堆积密度、干表观密度、抗压强度、燃烧性能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和设计规定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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